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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参评项目的公示
参评项目公示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人函〔2021〕8号)的要求,我校组织了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参评项目的推荐评审工作。经个人申报,教务处审核、专家组答辩评审、教学指导委员会投票表决,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决定,拟推荐“思想引领‘六化’驱动推进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的改革实践”等7个项目参评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,推荐名单及推荐次序见附表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,如对推荐项目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教务处反映,来件请用真实姓名,并附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黄老师
联系电话:22862022
电子邮箱:99228302@qq.com
教务处
2021年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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